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赣卫人字〔2026〕5号)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2026年全市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中医药管理局《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(试行)、江西省卫生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(试行)的通知》(赣卫人字〔2023〕33号)规定,在职在岗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,可报名参加2026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。报考人员学历、学位、资历(资格、聘任时间)、工作年限等终算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,时间按年头计算。
(一)基本条件
1.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,自觉践行“敬佑生命、救死扶伤、甘于奉献、大爱无疆”的职业精神,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、协作精神、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。
2.身心健康,心理素质良好,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。
3.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、护理类职称,应依法(规)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,并按规定进行注册,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。
4.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报考专业须与执业资格类别、执业范围一致。
5.受到党纪、政务、行政等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,在处分决定或刑事判决作出当年以及受处分期(影响期)或受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职称。因涉嫌违纪违法,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、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,不得申报职称。
6.取得现职称以来,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:
(1)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“一般”,延期1年申报;
(2)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医德考评结果为“较差”,延期2年申报;
(3)伪造学历、资历、业绩者,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,延期3年申报。
(二)学历资历条件
1.省市类
(1)副主任医师: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,受聘担任主治(主管)医师职务满5年。
(2)副主任药(护、技)师: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,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;或具备大专学历,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。
(3)主任医(药、护、技)师: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,受聘担任相应副高职务满5年。
2.县区类
(1)副主任医师: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,受聘担任主治(主管)医师职务满5年;或具备大专学历,在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,受聘担任主治(主管)医师职务满7年。
(2)副主任药(护、技)师: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,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;或具备大专学历,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。
(3)主任医(药、护、技)师: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,受聘担任相应副高职务满5年。
3.基层类
(1)副主任医(药、护、技)师:需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,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5年;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,受聘担任相应中级职务满7年。无医学专业学历(中专学历以下)中医药技术人员,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中医药专业中级职称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。
(2)主任医(药、护、技)师:需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,受聘担任相应副高级职务满5年;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,受聘担任相应副高级职务满7年。
(三)破格条件
未具备规定学历或学位,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破格报考:
1.省市类:副高职称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,取得现职称以来,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(个人排名前二)。正高职称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,取得现职称以来,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奖励(个人排名前二)。
2.县区类:副高职称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,取得现职称以来,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(个人排名前三)。正高职称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,取得现职称以来,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(个人排名前二)。
3.基层类:副高职称受聘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,取得现职称以来,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(个人排名前四)。正高职称受聘担任副高级职务满5年,取得现职称以来,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(个人排名前三)。
二、报考流程
(一)网上报名及单位审查(2026年4月28日—5月12日)
1.网上报名:考试实行网上报名。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(www.21wecan.com)报名,打印《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》。
2.单位审查:考生持本人签名确认的《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》及身份证、相关专业学历(学位)证书、执业资格证、职称证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等原件,提交所在用人单位审核。用人单位对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认真核查,确认信息准确、真实无误后,加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(二)报名确认(2026年4月29日—5月15日,法定节假日除外)
考生所在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,将审核通过的报名材料统一报送至所在县(市、区)卫生健康委进行报名确认。
(三)资格审查(2026年4月29日—5月23日)
1.报名点初审(2026年4月29日-5月15日):由各县(市、区)卫生健康委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,各报名点严格审核把关,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考生核实。
2.考点复审(2026年5月18日-5月22日):考点对各报名点资格审核情况开展复审。市卫生健康委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辖区资格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;对审查工作不力、造成严重后果的,在全市范围内通报,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(四)网上缴费(2026年5月30日—6月8日)
考试实行网上缴费。各考点提前告知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,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缴费,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。
(五)准考证打印(2026年6月29日—7月5日)
缴费成功的考生,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(www.21wecan.com)自行打印准考证。
(六)考试时间(2026年7月4日—7月5日)
考生按《准考证》标注的时间及地点,凭《准考证》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考试分正高级、副高级,由全省统一组织、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,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与本专业技术水平;不指定考试用书,成绩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参考,有效期3年,当年成绩自次年起使用。
(二)2026年开考115个专业(详见附件)。自2026年起,在正、副高级考试中增加肿瘤放射治疗技术专业,专业代码为130,职称类别为技术类。报考人员须根据现岗位工作选择对应专业,考试专业须与执业资格、执业范围、拟申报评审专业及级别一致;未开考专业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。
(三)全面落实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审制,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、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。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,按程序取消考试及后续相应资格,记入诚信档案,并依规追责。
(四)对国家规定必须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,严格按照有关执业类别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,执业地点须与报考单位一致。
(五)各县(市、区)卫生健康委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精心组织、密切配合,严谨细致做好考试报名审核工作,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。
附件:
附件1.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.doc
附件2.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(样式).doc
附件3 2026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材料(个人提供材料).docx
